電氣工程師在進行配電設計時,單臺用電設備功率換算的基本原則是:不同工作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功率統一換算為連續工作制的功率;不同物理量的功率統一換算為有功功率。單臺用電設備功率取值的原則是簡單方便(如整流器)。

1、連續工作制電動機的設備功率等于額定功率。
2、周期工作制電動機的設備功率是將額定功率一律換算為負載持續率100%的有功功率:

式中Pe為統一負載持續率的有功功率,kW;Pr為電動機額定功率,kW;εr為電動機額定負載持續率。
注:常見的周期工作制電動機是起重機用電動機。過去的習慣做法是采用利用系數法時,換算為ε=100%的功率;采用需要系數法時,換算為ε=25%的功率。這種不統一的做法應予摒棄;如利用原有的需要系數時,可相應調整其取值。
3、短時工作制電動機的設備功率是將額定功率換算為連續工作制的有功功率。為解決缺乏簡單可靠換算法的問題,可把短時工作制電動機近似的看作周期工作制電動機,再用公式換算。0.5h工作制電動機可按ε≈15%考慮,1h工作制電動機可按ε≈25%考慮。
注:交流電梯用電動機通常是短時工作制電動機,但在設計階段難以得到確切數據,還宜考慮其頻繁啟動和制動。建議按電梯工作情況為“較輕、頻繁、特重”,分別按ε≈15%、ε≈25%、ε≈40%考慮。
4、電焊機的設備功率是將額定容量換算到負載持續率為100%的有功功率

式中Pe為負載持續率100%的有功功率,kW;Sr電焊機的額定容量,kVA;cosφ為功率因數(參見表1或表2)。
表1 工業用電設備的需要系數和功率因素tanφ

①電焊機的需要系數0.2僅用于電子行業以及焊接機器人。
②起重機的設備功率為換算到ε=100%的功率,其需要系數已相應調整。
表2 利用系數Ku和功率因數cosφ及tanφ

5、電爐變壓器的設備功率是額定功率因數時的有功功率

式中Pe為設備有功功率,kW;Sr電爐變壓器的額定容量,kVA;cosφr電爐變壓器的額定功率因數。
6、整流器的設備功率取額定直流功率。
7、以下電光源的設備功率應直接取燈功率(即輸入功率):
①白熾燈,沒有附件;
②低壓鹵素燈,燈功率已含電子變壓器功率損耗;
③自鎮流熒光燈,已含內裝的鎮流器功率損耗;
④LED燈,已含驅動電源功率損耗。
8、表3中電光源的設備功率應取總輸入功率或燈功率加鎮流器功率損耗。
表3 電光源的總輸入功率或鎮流器的功率損耗

內容來源:工業與民用配電設計手冊(第四冊)
